居民电瓶车在家充电起火,拘留十五日!

2020/5/28

  近日界首市公安局东城警务中心依法对一名违规在高层住宅内充电引发火灾的当事人采取行政拘留


  这是阜阳首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因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而被拘留的市民。

  起因是512日晚间,家住界首市东城一小区的闫某,在小区有集中充电桩的情况下,将电动车带回屋内在客厅充电,准备睡觉时,闫某发现客厅内浓烟滚滚,电动车着火了!


  消防救援人员到现场后,电动车已经被烧成了骨架,整个客厅墙面也烟熏严重,家用电器和家具都有不同程度的受损,更重要的是,其他住户也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界首市公安局

东城警务中心民警经现场取证后

依法对闫某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合肥市瑶海区已经出手了

千万不要乱停放

更不要进楼道、私拉电线充电

  记者从瑶海区应急管理局获悉,瑶海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多部门印发了《瑶海区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对全区住宅小区,包括商品房小区、回迁安置小区、公租房、企事业单位宿舍楼等,进行全覆盖大整治。

  6月中旬,瑶海区全区的住宅小区将迎来电动自行车大检查,瑶海区应急管理局及其他部门将集中整治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现象,并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进行联合执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惩处。

  6月底前,瑶海区59个回迁安置小区将全部安装完毕电动车报警系统,严格禁止电动车随电梯进入楼道内充电。只要居民将电动车搬入电梯内,报警系统就会自动识别,电梯将无法关门和运行。

 据调查数据显示:80%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充电时电动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90%是因将其置于门厅或过道以及楼梯间等部位人员在逃生时吸入大量有毒烟气而导致伤亡所以居民务必养成良好充电习惯杜绝危险充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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