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3
摘要:在合肥北一环,一小伙骑自行车闯红灯时被小轿车撞飞,交通事故界定却是这样定责的...
很多机动车主对非机动车都有一颗畏惧的心,Why?因为一旦遇到非机动车任性乱窜、见缝插针、甚至闯红灯时,机动车主把他们给撞了,这下麻烦了,自认倒霉?交通事故界定又会怎么定责呢?
据报道,11月15日中午,合肥北一环蒙城路交口,发生一起自行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先戳视频↓↓↓
这起事故造成自行车小伙右腿骨折,头部受伤流血,而小轿车前挡风玻璃破裂。经查,自行车小伙闯红灯,小轿车路口未减速,从而事故发生,交通事故界定:自行车小伙主责,小轿车车主次责!
交警叔叔提醒:非机动车不要闯红灯,机动车在灯控路口要减速慢行!
下面来看一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一的赔偿责任。
看到这条法律,明显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非机动车总是占优势的一方,交通事故界定通常都是双方有责,这种观念人们潜移默化的认可了,可是现在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告诉你:谁违反规则谁承担风险,谁破坏秩序谁付出代价!
下面这个事故的交通事故界定引发网友点赞!电动车闯红灯被正常驾驶的小轿车撞倒,电动车司机轻伤,交通事故界定:闯红灯的电动车车主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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