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百度搜索安徽中衡司法鉴定中心找到我们!
热门咨询
推荐资讯

车辆评估案例

定了|不带头盔要罚款,你买头盔了吗?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5/18     浏览次数:    

  近日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戴头盔要强制了!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市的人民政府规定。未按规定佩戴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快递、外卖等企业应当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配备安全头盔。

  生产、销售的安全头盔,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和要求。

 

载人年限放宽了!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停车充电更规范了!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和支持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设置充电设施,居民小区应当根据需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那么你买头盔了吗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

皖公网安备 340192020004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