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评估案例
长期以来,因司法鉴定机构久拖不鉴影响审判工作的现象时有发生,成为阻碍各级法院提高审判效率的瓶颈。为了突破这一瓶颈,全省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常采取约谈、函询鉴定人等方式监督催办,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清理一些久拖不鉴的案件,但往往清理一批老的,又积压一批新的,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超期现象。
近日,江苏高院通过江苏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告,对54家涉及会计审计、工程造价、资产评估、产品质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法医临床等鉴定机构停止委托。这些鉴定机构,在全省各级法院委托鉴定的涉215件案件中严重超期。
今年4月,江苏省高级法院法院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有关规定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并告知各类鉴定机构,对鉴定时间超过90日未完成鉴定的各类鉴定机构,在全省法院范围内不再继续委托鉴定案件,以建立长效机制,解决鉴定机构鉴定人无故拖延问题。
近年来,随着诉讼案件的大幅增长,司法鉴定在认定案件事实及当事人主张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部分鉴定机构“久拖不鉴”的做法给案件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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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