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评估案例
“黑汽修”伪造交通事故车辆受损或利用已发生的事故,从保险公司的赔付中赚取利润,已成为了保险诈骗的重灾区。汽修人员熟知汽车损伤、维修情况和保险理赔规则,伪造低档车与高档车发生事故,并由低档车负全责并申请理赔,则可以提高定损金额,骗取更高额的理赔金。
1月16日至18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傅某等35人涉嫌以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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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傅某在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厂,为拉拢客户谋取非法利益,2015年至2017年,傅某利用帮助车主维修、保养车辆之际,多次与他人合谋或指使、伙同他人采用伪造交通事故,使用虚假理赔材料骗取保险公司保险理赔款,两年期间共伪造交通事故130起,骗取理赔金22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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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某等人的作案方式多为:车主因车辆受损发生故障到修理厂修车时,傅某或其员工徐某、郭某便向车主介绍“业务”,让车主享受“免费或盈利修车”服务,条件是车主配合他们骗保。由傅某及其员工伪造车辆追尾、剐蹭,或用车辆冲撞路边绿化带、碰擦石墩,甚至伪造汽车自燃的事故,车主直接或间接提供驾驶证、行驶证,身份信息等帮助骗保。每起事故骗取的保险理赔金都在两万元左右,最多的骗到了84000元,最少的也有两三千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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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35人中,除傅某、徐某、郭某等八人为汽修厂员工外,其余27名被告人均为涉案车辆的车主。
公诉机关认为,他们为谋取非法利益,共同伪造或明知是伪造的交通事故协助办理骗取手续,进行保险诈骗活动,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或诈骗罪。
庭审过程中,金安区法院对被告人傅某等35人涉嫌以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并进行了法庭辩论。各被告人均进行了最后陈述。由于该案涉及人数和犯罪次数众多,将择期进行宣判。
被害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六安分公司员工、被告人家属及社会群众、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庭审全程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同步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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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广大车主,骗保是涉嫌保险欺诈罪,要负法律责任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车主应到正规的汽车修理厂通过正常渠道维修车辆,不要因贪图小利而走上骗保道路。而汽车修理厂的经营者要合法经营,约束、监督修理厂员工的行为,莫要让修理厂成为“保险诈骗”的温床,损人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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