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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评估案例

行人横穿马路造成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致人死亡,被判刑!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1/16     浏览次数:    

摘要:行人横穿马路与摩托车相撞车辆受损致人死亡,行人被判刑一年半

    很多时候行人发生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这些行为时,心里都有一种“你敢撞我吗,撞了我还得赔钱......”这样的想法。但是如果行人违规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行人一样要负主要责任。小编今天分享一起案例!

    115日,成都中院发布2018年度成都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件刑事案件是一起少见的行人作为被告人的交通肇事罪案件。

    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罗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成都市区一道路上行驶,行人陈某某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横过机动车道,造成罗某所驾车与陈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罗某与陈某某均受伤,后罗某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陈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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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车辆受损并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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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公正,即使你是行人,只要你犯错,都要为此付出代价。对行人来说,闯红灯、不走斑马线、跨越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等,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更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所以,请做一个文明人,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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