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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碰撞致使摩托驾驶员身亡,交通事故界定判次责,赔30万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8/12/11     浏览次数:    

摘要:轿车司机违章掉头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摔倒身亡,交通事故界定判轿车司机负次要责任,赔偿30余万元!

    人们都认为交通事故肯定是碰撞后产生的,但是也有一种叫“无碰撞”交通事故,很多人不理解这是什么意思。明明没有碰上,为什么交通事故界定还有责任呢?


    近日,有一起交通事故界定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在甘肃省天水,有一辆小轿车在双黄线处违规掉头,车后面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为了避让小轿车,紧急刹车后滑倒在地,摩托车驾驶员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法院判定,轿车司机违法掉头承担40%的次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轿车司机被判赔偿30余万元。

    有人认为,轿车司机明明没有碰到摩托车,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

    首先轿车违规掉头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其次交通事故不一定致死,直接致死的原因是摩托车驾驶员没带头盔。所以交通事故界定轿车也要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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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就说了,无接触交通事故的定责是对“碰瓷”的一种纵容。明明没有碰上还要负责任?

    举例说明:假设A车违停,导致B车和C车相撞,一般我们都认为,这起交通事故界定应当在B车和C车之间划分。但是,结果是A车也要承担次要责任。因为违停的A车遮挡了视线,导致B车和C车没有及时看见对方,才发生事故。

    简单来说,如果有违章、违法等行为,一旦成为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不管有没有碰撞,都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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