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案例
工作时摔伤肯定属于工伤,这无可厚非。但是工伤的赔偿依据是什么呢?这时你就需要去专业的资质健全的评估机构来出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三期司法鉴定报告,因为这是重要的赔偿依据。
近日中衡易赔客服接到袁某的咨询电话,说自己在工作时摔伤,骨折了。至今已经近一年了,赔偿的时候说需要他提供伤残等级证明,在朋友介绍下之后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在行业内口碑不错,就问这种情况能否到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做鉴定。中衡易赔客服立即安排中衡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与其取得联系,很快袁某就委托本中心做次次鉴定。
据被鉴定人袁某本人笔述:2016年06月某日,袁祖宏在某商贸城工作时摔伤。现委托中衡司法鉴定中心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对其进行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
〔体格检查〕
主诉:胸背部时而疼痛不适,不能久坐,弯腰时疼痛不适。
检见:神志清,精神可。头颅无畸形,颈软活动可,胸8椎体及棘突压痛(+),腹部无压痛。脊柱正常生理弯曲存在,无脊柱畸形,骨盆挤压征(-),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余未见明显异常。
根据提供的材料,被鉴定人袁某于2016年06月某日因工作时受伤,经医院检查和治疗,并诊断为:胸8椎体压缩性骨折,T8棘突骨折,头皮裂伤。经本鉴定中心法医复阅影像片、结合病历记载、及本次检查验证,符合临床诊断,胸8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
综上,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鉴定标准,被鉴定人袁祖宏因工作时致胸8椎体压缩性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符合5.8.2.13)条之规定,评定为八级伤残;余损伤尚不构成伤残等级。
被鉴定人袁某因为工作时导致胸8椎体压缩性骨折,T8棘突骨折,头皮裂伤,临床给予对症治疗,出院后在家休养康复。结合被鉴定人损伤、病程及恢复等情况,参照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9.1.1 ]条之规定,予以综合评定:建议其误工期为15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袁某因工作时致胸8椎体压缩性骨折等损伤,评定为八级伤残。
被鉴定人袁某因工作致多发伤,综合评定建议其误工期为15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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