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鉴定案例
交通事故半挂货车与摩托车剐蹭导致摩托车司机受伤,由于半挂货车视觉死角多,不法确定事故如何发生,现中衡司法鉴定中心针对此事故做车体痕迹鉴定。
中衡易赔客服最近接到这样一个委托电话,是安徽定远某交警大队委托中衡司法鉴定中心给一起八卦货车与摩托车剐蹭的车体痕迹鉴定。中衡易赔客服立即安排中衡司法鉴定中心痕迹室负责人与其取得联系,遂后很快接到该交警大队委托书。
事情是这样的2017年2月某日,冯某驾驶皖M5BCCC6挂号重型半挂车沿定远县定城某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过某大道路口时与张某骑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某受伤。
经过中衡司法鉴定中心的痕迹鉴定人到改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观察结合交警提供的事故当时现场照片得出以下分析结果。
对A车车体痕迹进行分析
结合检验结果所述,依据事故现场及委托方提供材料分析:A、B两车同向行驶,B车左侧倒地,B车驾驶人左肩部衣物破损呈撕裂状在A车同一高度上未检见与之对应的造痕客体,左肘部见尘土加层痕与A车右侧油箱外侧见新鲜尘土擦拭痕在痕迹形成机理、物质转移上符合痕迹对应的痕迹特征。故综合时间、空间上分析认为:A车右侧与B车驾驶人左侧存有接触刮擦的可能。
B车左侧车体凸出位置未检见与其他运动客体新鲜刮擦减层痕。
B车后乘客左侧脚踏板外侧见倒地挫划痕,表面粗糙符合B车左侧倒地与地面摩擦形成。
A车第四桥右侧外胎胎面见人体组织附着,由事故现场路面见A车制动印痕,人体组织位于A车右侧第四桥右侧外胎制动轨迹处认定A车右侧第四桥右侧外胎碾压倒地状态下B车驾驶人双脚。
综上分析:事故现场未见两车车身碰撞散落物及相对物质转移;故分析认为A车右侧与B车驾驶人左侧存有接触刮擦的可能,后A车第四桥右侧外胎碾压倒地状态下的B车驾驶人双脚。
最终的鉴定鉴定意见为
皖M5BXXX挂号重型半挂车右侧与骑行“豪爵”牌二轮摩托车的张某左侧存有接触刮擦的可能,后皖M5BXXX6挂号重型半挂车第四桥右侧外胎碾压倒地状态下的张某双脚。
这份交通事故车体痕迹鉴定报告合情合理,高度还原事故真相,应得了该交警大队的高度认可。如果您有交通事故车体痕迹鉴定难题,欢迎联系中衡易赔客服,24小时免费咨询电话40000-99967
更多阅读:中衡司法鉴定中心碰撞痕迹鉴定报告,分分钟还原事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