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案例
近年来,法医临床伤残等级重新鉴定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媒体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是司法鉴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鉴定机构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正因为一起案件多次鉴定,鉴定结论不一,影响案件的审理,已引起较多有关人士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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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跟随中衡易赔的脚步带着案件看重新鉴定。被鉴定人何先生骑着电动车途径庐江县某路口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于双方对初次鉴定结果不满意,故由法院委托中衡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重新鉴定。
中衡司法鉴定红心专业人员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了核实和分析。在第一次出院小结里这样写道,当事人何先生左股骨干骨折、左髌骨骨折、左第5掌骨骨折、肺部挫伤。在第二次出院小结里这样写着,左侧股骨骨折术后、左侧髌骨骨折术后。出院时症状及体征:左膝关节僵直,伸屈活动度10°。另外,在检查时当事人这样说,左大腿及左膝部疼痛,阴雨天气时疼痛症状明显,左膝关节不能动,不能长时间远距离行走、跑步及弹跳,上下楼梯困难。
中衡司法鉴定中心依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并参照相关标准,被鉴定人何先生因交通事故致左股骨干骨折、左髌骨骨折,临床行手术治疗,现遗留左下肢丧失功能25%以上的后遗症,评定为九级伤残。
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这份鉴定报告,不仅维护了何先生的合法权益,而且维护了司法鉴定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