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3
摘要:营运车辆被撞之后的停运损失应当如何索赔,法院支持吗?
刘某开的出租车被撞了,对方全责。车辆受损维修期间,刘某不但无法拉活挣钱,还需要向公司交份子钱。他便向事故责任方提出赔偿。
问:刘某如何索要该笔赔偿?
刘某要求的赔偿,称为车辆停运损失费(营运损失),要想索赔车辆停运损失,需委托评估机构出具停运损失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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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运车辆停运是否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根据以上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除交通事故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之外,停运期间所导致的合理营运损失也是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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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停运损失主张的三个关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和《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三个关键词:“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车辆修复期间”、“合理停运损失”。
1、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
依法进行营运的车辆,即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只有依照法律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营运车辆,才属于法律上可主张停运损失的主体。对于没有合法的营运证件的车辆,如违法经营的“黑车”,在事故中受到损害,而致使不能展开继续“盈利”活动的,这种经营活动本身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故不能主张相关停运损失。
2、车辆修复期间
必须是车辆受到损坏,被损车辆修复期间。
3、合理停运损失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主张营运损失的,应当承担停运损失的证明责任。如何计算“合理的停运损失”?当事人可以通过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相关机构(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评估鉴定计算出来。
从上述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法律鼓励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因此,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停运损失评估,向事故责任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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