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警,动图告诉你道路交通事故界定:超车中发生事故的责任判定!

2018/11/30

    继续来看别出心裁的天津交警,制作了直观有趣的动图给你普及道路交通事故界定:超车中发生事故的责任判定!福利不断!中衡小编满怀感激地应接不暇!车友们,还等什么?约吧!

道路交通事故界定

    图中红车欲超车撞上了直行的白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界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道路交通事故界定

    图中红车正在超越掉头的白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界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道路交通事故界定

    图中红车超越正在超车的黑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界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道路交通事故界定

    图中黑车从右超越正在直行的红车,所以黑车负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界定法律依据:《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道路交通事故界定

    图中红车超车时撞上了对向车道的黑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界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道路交通事故界定

    图中红车正在超越转弯的白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界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四)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 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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