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发生交通事故致伤的司法鉴定维权案例

2018/1/24

   上了年纪的人,身体各项机能都在退化,走路摔一跤都容易骨折,何况交通事故被车撞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就医,重点是一定记得咨询多久去做伤残等级、三期的司法鉴定,它将会是您理赔的重要依据。


   中衡易赔客服最近就接到一个咨询电话杨阿姨在回家的路上被车刮倒摔伤,去医院检查是脊椎有一段压缩性骨折。对方买了保险,咨询多久可以做伤残等级等鉴定。中衡易赔客服了解到杨阿姨没有手术是保守治疗的,且受伤至今已经满180天即6个月了,恢复正常的情况下已经可以做伤残等级、三期鉴定了。就安排中衡的服务商中衡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与其联系,经过沟通后杨阿姨很快下委托书,正式委托中衡司法鉴定中心为其做司法鉴定。

   据杨阿姨提供的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记载:2016年12月某日,被鉴定人杨阿姨在某路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现委托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进行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

   中衡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给杨阿姨做体格检查,检查结果为神清,精神可。问答切题,检查合作。脊柱正常生理弯曲存在,L1椎体及椎旁突压痛(+),腰部活动稍受限。余未见明显异常。

   

根据杨阿姨提供的病例、片子等材料显示,被鉴定人杨阿姨于2016年12月某日因交通事故致伤入院,经医院相关检查后诊断为:L1椎体压缩性骨折等。结合病历记载、影像片显示及本中心检查验证,临床诊断成立。目前本鉴定中心查体见其L1椎体及椎旁突压痛(+),腰部活动稍受限;复阅影像片示“L1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以上”。

综上,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OO2)鉴定标准,被鉴定人杨忠霞因交通事故致L1椎体压缩性骨折,压缩程度达1/3以上,符合4.10.3 c)条之规定,评定为十级伤残。

被鉴定人杨阿姨因交通事故致L1椎体压缩性骨折,临床给予对症治疗,出院后在家休养康复。结合被鉴定人损伤、病程及恢复等情况,依据GA/T1193-2014《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9.1.1]条之规定,予以综合评定:建议其误工期为伤后150日,护理期为伤后60日,营养期为伤后60日。

   最后上了年纪的杨阿姨凭借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这份交通事故致伤的伤残等级、三期司法鉴定报告,成功拿到理赔款,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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