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
相信很多小伙伴们都没有见过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内容,刚好最近中衡易赔客服接到一起车子起火原因的电话咨询,客服立即安排中衡司法鉴定中心痕迹室主任与其取得联系,经过沟通后,对方委托中衡司法鉴定中心为其做车子起火原因的鉴定,下面是一份完整的鉴定意见书:
安徽中衡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皖中衡司鉴[2017]保纠鉴字第166号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长丰县公安消防大队
委托事项:对皖DFXXXM号车起火原因进行鉴定
受理日期:2017年10月25日
鉴定材料:1.被鉴定车辆(1台)
2.机动车强制保险及商业险保单复印件(一份)
3.其他相关材料(一份)
鉴定对象:皖DF998M号车(以下简称车辆)
车辆识别代码:*222549
二、基本案情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材料,2017年10月25日,长丰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我中心对皖DF998M号车的起火原因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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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料摘要
略
四、鉴定过程
鉴定人员:姜飞 、李生修
鉴定日期:2017年10月25日
鉴定地点:长丰县事故车停车场
鉴定内容:对该车辆外观和燃烧痕迹进行检验
鉴定方法:依照GA41-2014《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有关条款及方法进行勘验。
鉴定仪器:相机等
鉴定检材:1.皖DFXXXM号车(1辆)
2.被鉴定车辆勘验照片(一组)
鉴定标准:依照GB/T27905-2011《火灾物证痕迹检查方法》GB/T16840《电气火灾痕迹物证技术鉴定方法》有关条款及方法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结果:
车辆检验情况
1.车身颜色:未见。
2.车辆整体检验:车辆前部存有高温燃烧痕迹,该烧熔程度由车辆后部向前部逐渐减弱,由下部向上部逐渐减弱,车辆前部橡塑件(如前保险杠、前组合灯)见过火烧熔痕迹、发动机舱盖存有高温引起的金属覆盖件热应力变形和漆面烧损痕;车辆前风挡玻璃、左右前后门窗玻璃及后风挡玻璃均烧熔;车辆左、右侧存有高温引起的金属覆盖件热应力变形和漆面烧损痕,其表面安装件烧熔;车辆左前轮、左后轮、右前轮、右后轮胎及轮毂见过火痕迹且后部轮毂烧损程度高于前部;后部橡塑件(如后保险杠、后组合灯)见高温烧熔痕迹;发动机舱内发动机总成、电路系统、空调系统、冷却系统等部件烧损;驾驶舱内仪表台、方向盘、前后排座椅等各机件全部烧熔(见图1-9)。
3.电器系统检验:检验发动机舱内蓄电池连接线束端,未见有一次或二次短路后形成的熔珠或插件插片因电流过载引起的过热烧熔的痕迹;检验见驾驶室内电器连接线束及车身后部组合灯线束电路线束绝缘层均烧熔,未见有一次或二次短路后形成的熔珠或插件插片因电流过载引起的过热烧熔的痕迹(见图10-14)。
4.车辆底部检验:将车辆升起,检验车辆排气歧管由前至后见大量未燃尽的豆类秸秆嵌附且排气歧管见燃烧烟熏痕迹(见图15-18)。
五、分析说明
1.车辆起火部位分析:
结合车辆检验情况分析,分析认为车辆起火部位应位于车辆底部偏后部。
2.对车辆起火原因进行分析:
2.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案情和车辆检验情况,车身及底盘未检见明显碰撞和刮擦痕迹,故可以排除车辆因碰撞硬性客体导致车辆起火。
2.2根据车辆检验情况、可燃液体检验情况,车辆底部未见散点状可燃液体甩溅痕迹,故可以排除车辆可燃液体泄漏导致车辆起火。
2.3根据车辆检验情况,车辆发动机舱内线束及车身内部线束均未见未见有一次或二次短路后形成的熔珠或插件插片因电流过载引起的过热烧熔的痕迹,故分析认为排除车辆线束短路造成车辆起火燃烧的可能。
2.4根据车辆的检验情况,车辆底部检见豆类秸秆夹杂物,分析认为车辆起火前途径分布有秸秆的道路,导致秸秆缠绕在汽车底盘处,而车辆排气管前段的温度可达到300-400℃,易燃物秸秆的燃点比较低,一般为130-250℃,排气管的温度高于易燃物秸秆的燃点,导致秸秆燃烧进而引燃车辆。
综上所述,排除碰撞、电器故障或线路短路、可燃液体泄漏导致车辆起火,分析认为应为炽热的排气管引燃易燃物(秸秆)导致车辆起火。
六、鉴定意见
排除碰撞、电器故障或线路短路、可燃液体泄漏导致皖DF998M号车起火,皖DFXXXM号车因炽热的排气管引燃易燃物(秸秆)导致车辆起火。
通过中衡司法鉴定中心的这份鉴定意见书,终于揭开了车子起火的神秘面纱,得到了大家的充分认可,以后如果大家有车子起火保险理赔纠纷的问题,都可以找中衡易赔的客服小妹哦。24小时随时恭候您的咨询,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009-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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